人物名片
刘杨萍,女,汉族,1970年10月出生,1993年11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
她扎根孝感法院系统三十二年,先后在孝南、大悟、云梦等地法院工作,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曾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
湖北日报通讯员 郭嘉华
32年来,刘杨萍始终以真挚情怀和专业精神践行司法为民初心,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2023年12月27日22时许,刘杨萍在参加完工作会议返回法院途中被撞成重伤。康复期间,她最执着的事就是反复练习抬手、握拳,经常喃喃地念“案子”“开庭”,甚至清晰喊出干警姓名。即便语言记忆受损,她心里装的还是热爱的审判事业。
搭建迷途少年的“特殊课堂”
2008年,刘杨萍担任孝感市孝南区法院少年审判庭首任庭长。她大胆将传统审判台改为圆桌,营造平等温和的庭审氛围,让法庭成为教育和挽救迷途未成年人的“特殊课堂”。
16岁的少女小涂(化名)因盗窃涉案。刘杨萍了解到小涂家庭困难、早早辍学,便在圆桌旁与她谈心。最终,小涂泪流满面地道出悔意,被依法判处缓刑。
案件虽结,关怀未止。刘杨萍连续半年到小涂家家访,即便起初吃闭门羹,仍坚持隔门问候。她的真诚最终打动小涂,帮助她重返正途。多年后,小涂勇敢地制止一起盗窃行为,并第一个告诉刘杨萍。
5年间,她手写200多封“法官寄语”,推行“前科封存”制度,惠及300余名少年,推动量刑细则与心理评估机制建设,使少年法庭成为全省规范化量刑试点,部分经验被吸收进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意见。
她在大悟县法院打造的“五心工作法”,在云梦县法院创建的“心驿”家教站“四点合一”帮教工作机制,被最高人民法院推广,为更多失足少年撑起一片蓝天。
专业是司法为民的底气
无论走到哪儿,刘杨萍都将学术的情怀带到哪儿、学术的种子播撒在哪儿。2016年调任大悟县法院院长后,刘杨萍大力倡导学习之风。面对繁重的办案压力,她提出“每周读一本专业书,每月写一篇心得”,并协调在法院内设立法律分馆,承诺“书籍随时借阅,灯光亮至深夜”。
她带头挑灯夜读,书页上密密麻麻写满批注,用心指引年轻干部成长。在她的引领带动下,一大批青年干警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产出许多高质量成果。
4年间,大悟县法院形成浓厚研学氛围,18篇论文获省级奖项,“乡土司法”成为亮眼品牌,大悟县法院获评“省级文明单位”。
工作之余,刘杨萍撰写了50余篇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其中10多篇斩获国家级、省级奖项。干警们感慨:“她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专业是司法为民的底气。”
走出法庭主动服务
2020年任职云梦县法院院长后,刘杨萍聚焦留守儿童多、企业纠纷频发等问题,推动干警“走出法庭,主动服务”。
2022年,一家化工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拖欠百余名工人工资。她牵头成立专班,多次协调政府部门、银行,争取6个月预重整期并引入战略投资,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工人工资全额发放。
3年来,她推动建立涉企“绿色通道”,办案平均提速7.1天;设立“破产费用基金”,助力2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坚持每周二接访,年均接待群众60余人次,化解信访积案12件。
三十二载春秋,刘杨萍将“司法为民”融入一次次家访、一篇篇批注、一场场调解,审理刑事公诉案件600余件、民商事案件数百件,累计化解纠纷1000起,调撤率达87.6%,创造“零错案、零信访”的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