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8日

武汉山江投资有限公司与李浩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武汉山江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与李浩(“受让方”)于2025年9月18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拥有的受让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武汉光谷祥云科技有限公司的下表中所列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了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借款人的债权人、担保人的担保权利人。据此,请有关借款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尽快向受让方履行相应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武汉山江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李浩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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