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寿江、通讯员陈鹏、实习生刘彤)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介绍,全省检察机关按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依法履行“四大检察”职责,2021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88.5万件,3个案件入选全国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66个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金鑫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惩防并举”的举措不停步,协同构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实现检察机关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全覆盖,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涉法涉诉矛盾;针对违法犯罪背后反映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7958件,促进标本兼治,4份检察建议获评全国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坚守“安全发展”的底线不动摇,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助力长江大保护”服务保障支点建设三个专项行动,为高质量发展守牢法治、安全、生态底线。
我省检察机关以高质量履职护航民生民利,全力做实为人民司法。其中,积极参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起诉“校园餐”、医保基金管理等领域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317人。
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办理各类检察监督案件24.5万件。其中,针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无人管”“无人问”难题,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165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