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无产可破企业的破产费用难题,确保困境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近日,武汉市青山区法院召开公益管理人破产审判工作研商会。
2025年8月,为规范企业退出市场机制,依法保护破产程序中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青山区法院率先在全市法院建立破产案件公益管理人选任和管理机制。经过公开招募、专业评审,法院从报名应招机构中确定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等34家社会中介机构为破产案件公益管理人。本次研商会上,通过抽签确定了破产案件公益管理人履职顺位,并于当日指定2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湖北某商贸公司、武汉某工程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
2025年7月,《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构建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与出清机制》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下一步,青山区法院将持续强化监督管理,优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公益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破产审判工作步入发展“快车道”,跑出青山破产审判“加速度”。(胡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