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何辉、通讯员谢金津)“本以为血本无归,没想到还能拿回三成!”近日,江陵县的张先生握着清偿款凭证感慨道。这得益于江陵县人民法院创新“执破融合”机制,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既为债权人挽回了损失,也让破产企业优质资产实现“腾笼换鸟”。
江陵县某科技公司是一家从事生物肥料研究及销售的公司,成立于2014年。2017年以来,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债权人追债无门,经济纠纷诉讼30余起,各类矛盾凸显,企业濒临绝境。
江陵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发现该公司存在一批未能得到执行的案件,符合“执转破”条件。在向债权人释明后,迅速启动“执破融合”工作机制,将案件交由“执破融合”团队办理。
自2024年8月立案后,江陵县人民法院依托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与政府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研究确定资产处置方向、职工安置及招商引资等具体问题解决方案。在法院的组织牵头下,对破产企业资产迅速进行了处置,及时将企业的厂房、设备、知识产权等以59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优质投资人,并形成财产分配方案,清偿比例约30%。
至此,该案通过“执破融合”得以快速结案,实现多方共赢:债务人成功化解债务,摆脱了困境;债权人挽回了部分损失,权益保障从纸面走向现实;破产企业资产也得到妥善处置利用,新的投资方在原有厂房、产线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换代,生产具有更高科技含量的产品。
近年来,江陵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行转破产案件办理新模式,有效化解执行积案,盘活闲置资源,优化营商环境。自2023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执转破案件5件,成功审结5件,化解执行积案35件,释放被查封资产价值3678.68万元,为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