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5日

公告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2月20日作出青政〔2019〕9号房屋征收决定,对青山区“三旧”改造两河区域F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该项目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武汉华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列房屋(详见附表)在该项目的征收范围内。因穷尽其他方式均无法完成转交。现将下列房屋分户评估报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满视为完成转交。未经登记建筑的所有权人请在公告期限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青山区“三旧”改造两河区域F地块房屋征收项目部领取分户评估报告。未经登记建筑的所有权人对征收价格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告期满10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武汉华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复核评估,对评估机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项目部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火炬大厦三楼309室(青山区“三旧”改造两河区域F地块房屋征收项目部)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629010126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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