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学平
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在湖北考察时强调:“湖北科教人才优势突出、科技创新能力较强,要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上开拓进取。”大力实施科创引领战略,整体提升支点的创新策源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关键举措,是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生动实践,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加快建成支点拓展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能。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政府应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和奖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创新的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企业创新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鼓励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提升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共同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加强企业创新人才培养,通过开展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企业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
完善创新支撑体系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的技术转移机构,培养高素质的技术转移人才;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平台,实现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对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机制,注重科技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市场前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深化产学研合作。建立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明确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承担科研项目,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活动;推动产学研合作模式创新,探索建立产业创新联合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新型合作模式,促进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和应用。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科技创新平台的投入,提升创新平台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水平;整合各类创新平台资源,建立创新平台协同创新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鼓励创新平台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人才培养等一站式服务,提高创新平台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营造创新人才发展良好生态
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打破唯论文、唯项目、唯奖项的评价标准。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评价中,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的评价权重,鼓励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优化人才激励机制。政府和企业应加大对创新人才的激励力度,提高创新人才的薪酬待遇和社会地位;设立创新人才奖励基金,对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重奖;同时,为创新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工作环境,吸引和留住高层次创新人才。
消除人才流动障碍。打破户籍、社保、住房等方面的限制,建立人才自由流动的机制;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完善人才服务体系,为人才流动提供便捷的服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到企业挂职、兼职或创业,支持企业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进修、合作研究,促进人才在不同领域之间的合理流动。
完善区域协同创新机制
加强顶层设计,优化协同机制。制定区域协同创新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强化政策引导。健全协同机制,建立跨区域协调机构,统筹创新资源,推动各地市在产业链和创新链上的分工协作。
推动资源共享,提升创新效率。建设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促进科研设施、数据等资源的开放共享。设立区域协同创新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跨区域创新项目。
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夯实创新基础。充分发挥各地的产业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发展共谋。鼓励各地围绕特色产业打造产业链,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合作,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加快建设产业跨界融合大走廊,构建铁水公空多式联运大通道,提升区域的物流效率和对外开放水平,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促进区域间的产业协同发展。
(作者系湖北省社会科学院财贸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