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汉川市人民检察院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常设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高标准制定创建实施规划,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为民、乡村振兴、未成年人保护等中心大局工作,深入开展道德讲堂、青年志愿者、法治宣讲等主题创建活动,构建全院、全员、全程创建大格局。
2021年以来,25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和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全院50%干警获得各级各类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涌现了“中国平安卫士”“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荆楚楷模”等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该院连续7届获评孝感市“文明单位”“最佳文明单位”,连续8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陆成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