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2日

咸宁检察一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4月18日,最高检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一共10件,咸宁赤壁市检察院督促整治水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2015年以来,赤壁市某物流公司,通过购买、租赁两台水上浮运式起重机,在陆水河从事煤炭等物料转运经营。起重设备均无生产厂家、无产品合格证,也未进行使用登记且未进行年检,同时未按规定设置起升高度、运行行程和幅度限位器、指示器,未设置起重限制器和起重力矩限制器,也未安装极限力矩限制装置、防倾覆和抗风防滑装置以及连锁保护安全装置。起重设备主要受力构件变形、损坏、线路老化,部分钢板锈蚀穿孔,生产作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我院在开展长江流域船舶污染治理专项活动中发现涉案问题线索,依法开展监督。”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持续跟进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消除隐患,恢复受损的公共利益,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李蔓 卢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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