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7日

街拍岂能“想拍就拍”

□ 戴先任

上海安福路,被称为“街拍的宇宙中心”。而最近,一段女子在安福路上怒怼偷拍者的视频在网络上爆火。(4月16日新民晚报)

街拍是一种街头文化活动,源自于欧美国家。国内的一些年轻人群体中也流行“街拍”,尤其是在大中城市,街拍也成为一种潮流的象征。但就算正常的街拍也具有争议性,支持者认为街拍是一种艺术创作,反对者则认为街拍侵犯了被拍摄者的肖像权。

其实,专业的拍摄者在“街拍”前会尽量取得被拍摄者的同意,拍摄后也要征得被拍摄者的同意才会发表。但有些“摄影爱好者”,却选择在被拍摄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偷拍”,拍摄完后也不经过被拍摄者同意就对照片或视频进行发表,有的还利用这些照片在网络平台吸引流量由此牟利,一些街拍行为还会占据道路资源,扰乱公共秩序。不止安福路,在其他一些网红景点,也经常有男性摄影师在未经对方允许下拍摄。更有甚者,还有假借街拍名义用镜头对女性进行“骚扰”,这些行为既不文明,也严重涉嫌侵犯了被拍摄者的合法权益。

街拍不能“想怎么拍就怎么拍”,不能成了偷拍者的“遮羞布”。作为一种街头文化活动,街拍丰富了公众的城市文化生活,但偷拍不是艺术,尊重才是前提。对街拍要加强引导与规范,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扰乱公共秩序,街拍的“视线”不能逾越法律红线,才能把摄像头的拍摄范围框定在法治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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