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01日

参与护林劳动5年 认购碳汇300余吨

非法捕猎村民双轨偿还“生态账”

湖北日报讯 (记者高伊洛、通讯员王玉娥、张美琳)非法猎捕中华斑羚、小麂等国家保护动物,男子自愿认购林业碳汇,并参与生态巡护,履行生态损害赔偿义务。3月28日获悉,三峡库区首例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秭归县人民法院审结。法院在刑事判决之外,附带判决被告以“参与护林劳动+认购碳汇”方式对生态资源损失进行民事赔偿。

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10月9日至15日,被告人周某使用电网在秭归县郭家坝镇附近先后猎获中华斑羚1只、小麂4只、猪獾1只。其中,中华斑羚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猪獾、小麂属于国家保护“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专业机构评估,周某行为造成生态资源损失62800元,需要赔偿。“考虑到周某没有稳定收入来源,法院允许当事人以参与生态巡护劳动折抵赔偿金,并以认购林业碳汇方式实现生态效益增值。”秭归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判决,周某与属地村委会签订《义务生态护林员协议》,以担任5年护林员抵偿赔偿金30000元。此外,周某认购碳汇365.99吨,支付碳汇认购金3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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