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栾永玉 王子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在促进农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挥着关键作用。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概念,是相对于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而言的。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概念:“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系统部署了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明确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因地制宜原则,不再提及硬性的集体收入目标,注意经营债务风险的防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共同富裕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理论逻辑和实践辩证关系,这种关联不仅体现在物质财富的积累层面,更蕴含于生产关系重构、分配制度革新和人的全面发展三个维度,构成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支撑。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共同富裕之间的内在关系
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共同富裕具有理论同源性与实践统一性。生产力本身就是一种共同的劳动活动,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将“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称为“生产力”。也就是说,人的劳动的组织化、集约化构成了巨大的生产力量,为物质生产提供了动力。随着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断加深,必然会产生分工协作,这个过程中也提高了个人的劳动能力,马克思在《资本论》里称之为“集体力”。这种生产力发展规律要求建立与之匹配的生产关系,通过系统性组织形态整合个体劳动能力,形成规模经济优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正是通过“统分结合”的原则,既保持农户经营自主性,又强化集体统筹功能,在市场化导向下优化资源配置效率,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从价值维度分析,共同富裕包含“共同”与“富裕”的双重内涵,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存在多维契合。
一方面,集体所有制通过资产确权与收益共享机制,构建起公平正义的经济基础。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避免了资本无序扩张带来的分配失衡,使财富创造与分配过程始终处于集体监督之下。另一方面,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三产融合、要素集聚等路径,推动农业产业链延伸与价值链提升。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提的“农业新质生产力”,正是通过技术创新驱动要素重组,创造农村经济新增长极。这种发展模式既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又通过就业创造与收入渠道拓展形成普惠性增收机制。
在实践层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三重机制促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第一,要素整合机制。通过土地连片整治、资金统筹使用、技术集成应用等方式,破解传统小农经济的碎片化困境。第二,利益联结机制。推行股权量化改革,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既保障成员财产权利,又通过现代企业治理提升市场竞争力。第三,公共服务供给机制。集体经济收益通过“提取公积金—福利分配—再生产投资”的循环模式,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水平,形成发展成果共享的良性循环。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实践逻辑
党建引领与资源协同整合。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构建“党建—市场—社会”协同治理框架,其中党建引领构成制度创新的核心动力。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与组织动员功能,在组织架构上实现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嵌合;在决策机制中形成“四议两公开”的民主决策程序;在资源配置方面统筹政策工具与市场要素的使用。这种制度设计有效破解传统乡村治理中政治功能虚化、经济动能不足与社会资本离散的三重困境,形成目标协同、资源集约、行动共振的复合型治理系统。
全域资源统筹与整村运营创新。整村运营模式通过产权细分、要素重组与价值重构三重机制激活乡村沉睡资产。首先运用“三权分置”改革实现土地要素产权细分,通过经营权流转形成规模经营基础,继而依托专业运营团队实施全域资源系统开发,将生态资源转化为文旅IP、将文化遗产转变为体验经济载体。
数字技术嵌入与产业链效能提升。通过物联网、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嵌入,实现农业生产端的精准化管控、加工流通端的全链可追溯以及消费端的定制化服务。数字平台重构了“集体—农户—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依托智能合约技术使生产要素贡献度可量化、可验证,形成基于贡献系数的动态分配模型。但也需警惕数字鸿沟带来的风险,应配套建设数字技能培训体系与普惠性基础设施。
这三个方面构成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实践逻辑。党建引领提供制度保障,整村运营激活资源价值,数字技术提升发展效能,最终形成“效率提升—收益增长—公平分配”的良性循环。未来需着重解决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职业经理人队伍培育、数字基础设施均衡布局等关键问题,以持续释放制度创新红利。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