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0日

关于武汉戏曲艺术中心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调整公示

武汉戏曲投资有限公司申报的武汉戏曲艺术中心项目位于汉阳区琴台大剧院以西、琴台美术馆以东、知音大道以南。2023年11月,该项目取得规划设计条件(武自规(阳)条[2023]第020号),总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45000平方米以内。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30000平方米以内;地下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15000平方米以内。现经建设单位申请,为增加公共建筑功能,提升项目品质,拟对原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总计容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不变,地上计容建筑面积指标由30000平方米调整为42000平方米,地下计容建筑面积指标由15000平方米调整为3000平方米。按照《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之三十四条的规定,现将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件)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日期: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20日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武汉市汉阳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1. 网上留言:gtghj.wuhan.gov.cn/gsly714517.html;

2. 电子邮箱:whshyghj@163.com

3. 信件寄往“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372号 武汉市汉阳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430050

武汉市汉阳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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