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以公正高效的司法理念,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纠纷的实质化解,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在商事领域的深度践行。” 近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收到了一封来自企业的感谢信。
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按期保质完成了施工内容,工程验收合格,被告迟迟未能足额支付工程款。1月,原告起诉至江汉区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1100万余元,并申请财产保全。
一笔工程款背后可能牵涉众多,岁末年初,快是第一要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审查保全材料,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并实际足额冻结被告银行存款,同时推动原被告双方积极磋商。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主动向原告偿还了全部欠款,千万工程款1个月即到账。
“本案在贵院的高效保全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这一结果不仅为企业减少了诉累,也有助于修复双方的商业信用关系,为行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原告企业在感谢信中如是说。
近年来,江汉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践行枫桥经验,探索商事纠纷多元化实质性解决机制步履不停。
打造宜商司法驿站,构建商事解纷中心。通过建立多元涉企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帮助企业加强风险防范,针对企业实际需求,开出司法建议“随案处方”,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减少矛盾纠纷产生。
强化涉企评估,健全商事解纷便民通道。发放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自评表,有效把握立案、保全、审理等环节对企业的经济影响因素,压缩调解、鉴定办理时限。建立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类案专办工作机制,以优质司法服务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聚焦破产审判,加强危困企业救助。加强危困企业识别管理,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凝聚危困企业保护合力。完善“破前调解”工作机制,在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提前介入,通过调解、状况识别、程序指引等方式为企业纾难解困, 2024年实现5家困境企业有效救治。
(王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