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 国家卫生健康委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随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自2025年3月起,取消门诊预交金,医疗机构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司长刘魁介绍,为避免“一刀切”给部分群众带来不便,对不会使用新型支付方式的老年人群,可以保留预存费用等方式;对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复杂情形,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医疗机构仍可以预收费用。
刘魁举例,假设某医院经测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某病种过去3年平均住院费用是9000元,医保报销后个人平均自付的费用是3000元,那么这家医院向这类病种城乡居民医保患者收取的住院预交金就不得超过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