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16日

湖北法院持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力量

9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

2024年11月,十堰市郧阳区法院法官帮兰草找“新家”。(十堰市郧阳区法院供图)

202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强调,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作为生态环境守护者,湖北法院始终忠诚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使命,推动环资审判工作现代化。

“2022年至2024年,全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344件,案件数量显著增长,审判质效稳步提高,4件案件获评全国环境司法领域典型案例,9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湖北环境资源审判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持续提升。”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全面加强长江生态环境

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

“为守护华夏生命之源,维系生生不息的自然生态宝藏,我们共同倡议……”2024年11月,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如期举行。开幕式上,由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起,与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加强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倡议书》正式对外发布。

连续3年,湖北法院以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为契机,广泛邀请长江流域有关单位共建司法保护共同体,凝聚长江大保护共识。3年来,论坛不断更新升级,以更加丰富的内容、更加多样的形式,为与会者提供理论实务碰撞、学术交流争鸣的研讨平台。

“长江的保护和发展,是每一个长江儿女的长久牵挂。”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湖北法院时刻谨记“长江之腰”的职责使命,兼顾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全面加强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省际市际跨区域协作协同——

会同江西、湖南、河南、陕西、重庆等长江流域省市法院,搭建长江中游城市群、环洞庭湖、环丹江口水库、秦岭沿线、三峡生态长廊等多个跨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平台;指导省内三大都市圈、汉江流域、清江流域、环梁子湖水域、环白莲河库区等重点功能区法院建立审判协作机制,在法律适用统一、执行事务协作、生态资源修复等方面凝聚工作合力。

省法院还联合长江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直相关单位等13个部门,出台《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构建长江流域(湖北段)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与省检察院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机制的意见》;分别与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厅联合下发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实施办法,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协商沟通机制,为破解困扰长江治理已久的“九龙治水”困局提供湖北方案。

“长江流域在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及提升人民福祉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实践,长江的治理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宝贵参考。”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上,湄公学院院长素立言·威奇叻坎通过视频致辞为长江大保护经验点赞。

全省建成170余个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这里土壤环境潮湿、土质疏松透气,还有大树遮阴,非常适合兰草生长。”2024年11月,在十堰市郧阳区法院、检察院及林业部门、森林公安等工作人员的监督见证下,被告人张某将30余株蕙兰种在了沧浪山国家森林公园。

数月前,张某通过网络平台对山林里的野生兰草进行直播,获得订单后就地挖取兰草售卖。经鉴定,张某采挖销售的兰草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时值秋冬,如何妥善安置这批兰草?受案后,郧阳区法院立即与林业部门联系,根据兰草生长特性,决定通过异地补植的方式,在沧浪山国家森林公园将查获的兰草重新种植并集中养护。

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大家齐心协力为这30余株兰草打造了一个安全、舒适的“家”。

郧阳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在沧浪山森林公园建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打造集司法审判、生态修复、法治宣传、环保教育、生态修复、多元解纷于一体的司法保护多功能平台。

补种当天,郧阳区法院邀请当地群众共同见证,并向村民分发环境资源保护宣传资料。

在湖北,有170余个像沧浪山森林公园一样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涵盖长江、汉江、清江等重点水域和江豚、麋鹿、青头潜鸭等重点保护对象,星罗棋布、形成网络。基地建设法治宣传长廊、设立法官工作室、开展巡回审判,督促职能部门规范生态执法,加强生态预警,提高区域群众爱护长江、保护生态意识。

为兰草安家、为野生动物建起保护网……答好生态答卷,需不断提升办案能力。

湖北法院建成省法院环资庭指导、5个中院环资庭集中管辖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个基层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和N个环资审判团队审理环资案件的“1+5+10+N”环资审判专门化体系,持续强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力量——

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实现环境资源案件统一归口管理,有效整合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功能、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功能、行政审判监督和预防功能;遴选出630多名专业素养过硬的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组建环境资源专业审判队伍,省法院环资庭荣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成绩突出集体等称号。

70个典型案例

提供司法指引

“典型案例在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标准、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这些典型案(事)例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引领意义,能提炼和抽象出一些可推广、可复制的裁判规则。”2024年11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宝点评湖北法院发布的长江大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时说。

生态环境保护非一人之责,只有大家携手努力,才能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近年来,省法院通过环境资源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或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持续开展集中宣传,形成集约示范效应,扩大环资审判影响力。

发布《湖北法院2016—2021年度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判白皮书》《湖北法院开展长江大保护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8—2022年度)》《湖北法院2018—2023年度环境刑事审判白皮书》等6份环资审判及长江大保护白皮书,以及7批共计70个典型案例,为长江流域环境保护提供及时、具体、操作性强的司法指引。

为充分践行预防性司法理念,湖北法院注重通过司法建议促进生态环境治理。结合案件审判,强化预研预判预警,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堵漏建制,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累计发送司法建议63份。

为进一步加强对省级重点文物的预防性保护,十堰市郧阳区法院对清代古建筑群发布省内首份司法保护令;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对槐山矶驳岸工程发布司法保护令,禁止破坏古建筑、禁止在保护范围内建设其他建筑物,为古建筑穿上法治护甲,助力文物“活下来”“传下去”。

“全省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聚力‘共抓大保护’,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曾雅青 通讯员 蔡蕾 梁学东

--> 2025-01-16 湖北法院持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力量 5 5 湖北日报 content_302770.html 1 9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