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签署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编号:JHHB-XDZC-20240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将其对公告所列清单债务人及担保人所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关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承债人,请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承债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和/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借款人 担保人 债权合计 本金余额 利息余额(含迟延履行金)费用
1湖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胡万勇、李艳霞、饶军虎、胡万春、张强、陈俊华、金升波、欧阳爱萍、胡兆均29,219,359.63 17,487,122.82 11,692,736.81 39,500.00
2荆门市东神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湖北金砖担保有限公司、湖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胡万勇、李艳霞12,653,512.12 7,400,000.00 5,248,614.46 4,897.66
3荆门市众铭建材有限公司荆门市汇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陈望发、刘成莉、谢飞飞、夏良玉、夏道平、彭静22,819,331.07 8,686,518.40 14,127,812.67 5,000.00
上述所列清单为截至基准日(即2024年07月10日)债权本金、利息、其他债权等的余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书或债权文件约定的方式计算为准。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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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