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01日

公安县:聚焦四个环节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4年以来,公安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平与效率”工作主题,聚焦“诉源、诉前、诉中、诉后”四个环节,构建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中端解纷、末端回访的全流程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现了行政争议从预防、化解到反馈的全过程管理。

公安县人民法院灵活运用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建立并完善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打造集问题预判、问题研究、问题解决等功能于一体的互动平台,持续推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

该院依托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凝聚行政争议化解合力。在公安县矛盾调解中心设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由专门机构负责、职能部门对接。探索“党委政府主导、人民法院助推、行政机关主责、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格局。统筹各方力量和各种资源,运用协调、和解等软性手段,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贯彻于案件诉前、诉中、诉后。

同时,印发《公安县加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法》,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常态化机制,推动“一把手”应出尽出、出庭出声,将出庭情况纳入法治公安建设考核,促进行政机关守约践诺,做到出庭、出声、出彩,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高效化解。

针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公安县人民法院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理由等向相关行政机关进行释法说理,结合审判实际答疑解惑,就案件暴露出的行政执法问题,提出切实建议和解决思路,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制定《行政案件回访规定》,积极推进判后回访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截至目前,该院已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发出了5份司法建议书,通过多元解纷机制成功化解行政纠纷25起,涉征迁、食药、环境资源保护等有较大影响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达100%,判后回访案件4件均得到当事人高度满意和认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效果显著。

接下来,公安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实现从源头治理、前端化解到中端解纷、判后回访的全链条行政纠纷化解,不断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余政 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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