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

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解读之八:

组织、利用、参加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 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行为

《条例》第七十一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问题表现】

组织、利用、参加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行为主要表现为:有的党员自恃本宗族在当地人多势大,积极充当宗族利益代言人,抗拒国家政策实施,非法阻止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有的党员利用宗族势力干扰“村委会”换届选举,干预村集体事务,妨害基层党组织正常工作秩序;有的党员实施违纪违法行为后,依靠宗族势力的“庇护”,企图逃避组织查处。

【执纪者说】

全体党员要时刻铭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条规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每名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党员不仅要积极履行党员义务,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家人、家族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破坏干群关系,危害社会稳定,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党员要与此类行为划清界限,并与之作坚决斗争。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关系到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组织、利用宗族势力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必须严肃追究党纪责任。

《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组织、利用、参加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有一定相似之处,都具有对抗党和政府,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的目的,两者的区别是:一是前者主要是采取软对抗的方式,后者则是强调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实施;二是前者主要表现为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后者主要表现为抗拒国家法律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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