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行记分管理

湖北日报讯 (记者雷巍巍、通讯员张云)机动车尾气排放不达标,检验机构可能被记分,甚至停业整顿。近日,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规定,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行记分制管理。

《仙桃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根据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分别被记3分、6分、12分。一个自然年内累计记分,不设上限,若达到12分,检验机构将被停业整顿。《办法》还明确了记分标准、记分方式及管理措施。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显示,机动车尾气污染是导致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日常监管中,该局发现部分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存在管理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积极探索多种管理方式,倒逼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杜绝违法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共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携手推进当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 2024-12-26 5 5 湖北日报 content_300125.html 1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行记分管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