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彤、通讯员田杭宇)近日从省农村能源办获悉,我省明年将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在种养业较为发达的地区,支持50个村开展农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示范,利用畜禽粪污、秸秆生产清洁燃气和有机肥,同步解决农业面源污染和清洁能源生产问题。
湖北是农业大省,生物质资源丰富,每年产生农作物秸秆约3800万吨,规模化养殖粪污约7200万吨。近年来,我省集成推广农村节能技术和各种可再生能源技术,因地制宜开展农村节能炉灶升级换代、节能住房改建、太阳能综合开发、秸秆“五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已示范建成1个零碳村、20个低碳村。
农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示范村将整村推广“新能源开发+循环经济+产业带动”经营模式。省农村能源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将引导各村因地制宜建设升级沼气工程,开展“三沼”综合利用,配套建设沼肥利用设施,推动有机无公害农林产品种植,通过气光能源互补、沼肥出售、农林产品品质提升、碳汇交易等方式,增加村集体和村民收益;同时,推广生物质发电、太阳能路灯,加快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促进节能减排,推动农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