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原名称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及其辖区内分支机构已经将其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我分公司(债权包含本金及相应利息)。
现公告通知下列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债务人及担保人,请立即向我分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担保责任(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分立、合并等情况,相应主体仍然应依法履行相应义务)。债权本金为下表所列金额,利息计算至实际还款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女士、邵女士
联系电话:027-85712411、027-8571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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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3003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