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褚楠、通讯员周玉平、汪萌)12月16日从襄阳市商务局获悉,该市出台《关于促进跨境电商提质跃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3条新政策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发展跨境电商。
《意见》提出,对完成该市首单9610、9810等业务模式的企业,根据企业首单实际支出给予一次性等额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60万元。对跨境电商年交易额首次(年)突破100万元的企业,单个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跨境电商年进出口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跨境电商进出口额每增加500万元,奖励2万元,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对企业当年新注册的国(境)外商标的实际支出给予一次性等额奖励,单个商标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对跨境电商年出口额达到100万元以上,且通过国际物流从襄阳实际发运的企业,按物流费用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跨境电商年进口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销售一单给予2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对跨境电商企业在海外自建或租赁海外仓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时间满一年、面积超过500平方米、服务该市3家及以上跨境电商企业且实际发生业务的,一次性补贴年租金或建设投资的20%,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意见》还提出,对第三方新建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入驻有实际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10家以上,且跨境电商年度累计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不含土地费用)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补贴,单个主体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经省商务厅认定的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运营主体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