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饶纯武
房屋门牌编号,与广大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连日来,一些武汉市民反映,购房合同上房屋地址与公安机关编制的二维码标准地址不一致,导致房屋权属证明与新办的身份证地址有区别,一门两号甚至多号带来诸多问题:快递地址难以填写,房产交易被迫延期,就近入学要开证明,有的水、电、燃气报装受影响。市民呼吁,相关各方进行房产编号时,应事先相互沟通,避免入住后麻烦不断。
小区大门编号有变 房产地址受到牵连
一些住宅小区,在业主办理房产权属证后,小区大门编号发生改变,给业主和商家带来不便。
武昌区锦江国际城先后关联3个门牌号。12月7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现场见到,小区大门立柱上的二维码门牌为临江大道88号,临街商业网点二维码门牌为临江大道86号。然而,1200多户业主的房产证均为临江大道55号。两个地址给业主造成困扰,该小区的任同学欲就读粮道街中学积玉桥校区小学部,报名时被要求出示房产证的具体信息,并补充同址证明。
无论临江大道86号的餐饮店、副食店,还是临江大道88号内的公司,住所地均为临江大道55号,相关市场主体达到272家。一户商家表示,因二者门牌地址不一,顾客、快递员经常转来转去。
锦江国际城所在辖区积玉桥派出所介绍,55号是开发商的自编号,88号是公安机关依据2018年9月实施的《武汉市门楼牌标志管理办法》编制的标准地址。根据该《办法》编制的门牌号,还导致长江紫都·紫兰苑门牌短暂改变。
2008年,长江紫都二期即紫兰苑15栋高层楼房建成时,1154套房屋办理了产权证明,并按1栋至15栋编号。10余年后的2020年,大门牌统一更改为“武昌区长江路36号”,因与一期36栋合并编号,导致二期楼栋编号在原号码基础上均增加了36,变为37栋至51栋。
小区居民对更改楼栋号反应强烈,民警现场征求意见后,公安机关决定新增设武昌区长江路34号,长江紫都·紫兰苑的楼栋编号恢复为1栋至15栋。然而,在6、8、13、15栋等楼栋设立的公司,注册地已登记为长江路36号。
地块字母退出编号 楼栋地址发生改变
房产开发时的地块编号,楼栋的字母编号,均不再编入标准门牌地址;原单独编号地址,即使只有一栋,标准地址也要加上1栋;一栋只有1个单元,也编为1单元。记者近日探访发现,由于实施标准地址,一些小区、楼宇地址的楼栋编号发生改变。
为寻找一家注册地在武昌区三角路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3号地块1栋的公司,12月13日,记者转悠了1个多小时,最终水岸国际瞰江公寓保安称“就是这里”,记者才找到这家公司。然而,该栋建筑的二维码门牌为“武昌区和平大道726号水岸国际8栋1单元”,二者编号相差7栋。据了解,原地址是开发商2011年开发时自编的。
不仅开发时自编的地块号要退出标准地址,门栋的字母编号也从标准地址中消失。
武昌区新华村房屋权属证上是新华村C栋、D栋,二维码标准地址改为解放路464号7栋、6栋。建成于2011年的汉口外滩三阳金城小区B栋变为1栋。居民表示,原地址办理了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地址更改带来诸多不便。
硚口区宝丰街站邻社区,多是30年的无电梯楼房。业主雷先生的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水费单、电费单等均为崇仁路236-1-×-×号。然而,二维码门牌均变成崇仁路236号1栋1单元×0×室。雷先生说,现在只剩二维码新门牌,而网上购物多用老地址,快递员爬上六楼,发现地址不对又离开。崇仁路220号2单元的二维码新门牌,一直被一张红条纸遮挡。该楼栋的胡女士称,220号与“肩并肩”的236号均只有1栋,且各有3个单元,快递员经常跑至隔壁“1栋”。
江汉区北湖正街两个老旧小区先是按楼栋编号,后改为人德里、人智里,现在二维码门牌又恢复楼栋,导致出现二块、三块门牌。然而,人智里41号门栋却无二维码门牌,该门栋76岁住户李燕燕老人说,许多41栋的快递送到了41号,难为快递小哥了。
复式结构楼层缩水 避讳号码不再缺位
复式结构楼层编号缩水,所谓“不吉利”的“4号”不再缺位。房产开发商编制的门牌号,被二维码门牌号取代,导致此前办理权属证明的地址与标准地址不符。
汪女士购买了武昌区德成香奈小区1栋住房一套,无论是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还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权属证明,楼层均为26/27层,小区1200多户,此前均按复式楼层编号。然而,2019年11月加挂二维码门牌时楼层编号缩水。1栋26/27层02室的赵女士于2023年办理身份证时,地址变成了标准地址1402室,与不动产证地址相冲突。
众业主认为,其复式房屋层高为2.8米,根据《住宅设计规范》应计入自然层数。业主刘先生表示,两个门牌号就好比一个人有了两个姓,给业主带来诸多不便。汪女士也表示,号码不一致,房屋出售受到影响,现价比两年前低了不少。对此,辖区余家头派出所解释,复式结构的房屋电梯只停靠一层。
无论是居民小区还是商业网点,开发商经常刻意回避所谓“不吉利”的号码,如“4、14”等。公安机关在编制标准地址时,则按自然数顺序编排。
梅女士于10多年前在汉口二七路东部购物公园购买了C8栋216号商铺,房产证登记地址也是8-216。2022年,商铺挂出的二维码标准地址门牌是8-215,梅女士自嘲“购买了一个不存在的商铺”。
2014年建成的汉阳区1889小区共有9栋28层高楼,多栋为一梯四户,开发商编户室号时没有4号。2019年12月,小区又编制了二维码门牌,200多户房屋的户室号从05变为04。7栋05号的雷先生表示,因房产证与户口地址不一致,孩子到钟家村第二小学就读需要开同址证明。
根据规定,单元牌号按楼栋从左到右的原则顺序进行编制。门牌号按江水流向编制,基本平行于长江、汉水的街道,按江水流向,自上而下,顺序编排;基本垂直于长江、汉水的街道,则以两江汇合处(龟山电视塔)为标志,从近处开始顺序编号。
武昌区东湖路65号2栋,共有两个单元,每单元一层两户。楼栋呈东西走向,靠东边的单元为2单元,而靠东边的房号却从2改为1。“靠东边的房屋远离龟山电视塔,2号应保持不变,二维码标准地址编号将人都搞糊涂了。”业主无奈地说。
编号提前沟通衔接 别让矛盾积累后移
一些市民表示,为何开发商在项目报建、房管部门备案时,不事先与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衔接沟通?出现一门多址时让业主自证“我家是我家”,相关职能部门为何不打通信息渠道?
公安机关在书面回复时称,武汉市实施门楼牌地址唯一性编号,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和标准地址二维码服务管理平台,重新更换后实现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地址信息共享。
不动产登记部门是否实现了地址共享,不动产登记以哪个地址为依据?12月中旬,武汉市多个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依据开发商提供的初始登记资料,该资料一般先在房屋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不动产登记部门是依申请登记部门,并非审查部门,也无公安机关编制的二维码标准地址数据,无法与标准地址进行核对。
“开发商备案时,楼盘地址多为土地坐标,并有一个楼盘推广名,楼栋号、单元号、楼层号、户室号的备案依据,是楼盘规划时编制的楼盘表和测绘结果,备案时不会对跳号进行纠正。”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场监测科工作人员称。
该局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综合办事窗口表示,此前,房管部门备案的地址与公安机关的标准地址没有实现统一,2024年以后开发项目备案时,开发企业提供门牌地址需要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避免出现一房多址、一门两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