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第三方平台购买机票,实付款竟比实际票价高出2000多元,差价惊人。代理商如此“低买高卖”,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违背了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
作为服务提供者,订票平台本应提供更透明、便捷的服务,赚取合理利润无可厚非,但利用信息不对称大赚差价,涉嫌欺诈消费者。此类侵权具有较高隐蔽性,消费者在选择订票平台时,要谨慎,“货比三家”,避免陷入高价陷阱。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文/张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