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30日作出青政征〔2022〕6号房屋征收决定,对青山区“三旧”改造30街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因下列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未能就补偿事宜达成协议,或下列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经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在法定期限内,下列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服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下达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下列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仍未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搬迁义务,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拟向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现依法对下列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进行搬迁催告。自公告之日起,下列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立即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腾空事项。对上述催告,下列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权利。项目地址:武汉市青山区30街坊(冶金大道6号)15栋,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18771968053。
特此通知。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8日
序号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被征收房屋坐落
1张家友青山区30街坊10门7号
2许伟、许谦、冯新兰(故)青山区30街坊41门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