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武汉金施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湖北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关权益依法转让给武汉金施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武汉金施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武汉金施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712-2533866。
湖北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金施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