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胜、通讯员吴昌斌)近日,国务院回函湖北省政府,原则同意《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批复提出,到2035年,湖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925.2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950.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7358.9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18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批复要求,提升江汉平原、鄂北岗地、鄂东沿江平原和丘陵等区域农业现代化水平和粮食生产能力,优化特色农业布局,在武汉都市圈积极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推进鄂西北秦巴山、鄂西南武陵山、鄂东北大别山、鄂东南幕阜山生态屏障建设,优化长江干流、汉江、清江等流域沿江工业企业布局,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营造人水城产和谐的亲水空间,筑牢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等水生态安全屏障,确保“一江清水永续东流,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支持武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增强襄阳、宜昌的人口和经济集聚能力,依托重要交通廊道推动城镇发展,保障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的空间需求,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构建县域统筹、县乡村功能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乡生活圈。健全综合交通物流枢纽网络,打造沿长江、汉江等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提升长江黄金水道运输效能,推进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提高多式联运水平,强化中部地区的大通道格局。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加强神农架、武当山古建筑群、明显陵、唐崖土司城址等世界遗产保护,构建长江文化、荆楚文化、红色文化等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批复强调,《规划》是对湖北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