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由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