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随州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由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