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4日

专家学者共话长江司法保护新未来

凝聚法治合力 共护长江安澜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曾雅青 许旷

通讯员 蔡蕾

11月23日,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在武汉开幕。论坛通过线上线下形式,邀请国内外环境资源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相关代表、优秀论文作者,围绕长江大保护开展深入探讨、集智共商、交流共享,共话长江司法保护新未来。

吕忠梅:

建构绿色职权主义

生态环境诉讼模式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在主旨演讲中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过程中,需要直面司法实践探索形成的“三审合一”成功经验及其存在的问题,推动“三审合一”从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职能归口于一个审判庭“1+1+1”式的“物理”聚合,到生态环境审判理念、审判规则、审判程序的“化学”融合,进而发挥“1+1+1>3”的司法保护效能。

吕忠梅认为,需要在坚持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基础上,酌采当事人主义成分,建构以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保护为目的、以国家权力为主导、以实质真实为追求、以利益平衡为考量、以法院职权为诉讼程序推进主导力量,尊重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公众参与权的绿色职权主义诉讼模式。

“该诉讼模式以法院为主导,以民事诉讼程序为基础,建构为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公权力机关支持和配合机制;在严格遵循三大诉讼证明规则基础上,规定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衔接规则;针对环境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相互重叠的情形,明确过罚相当原则及责任承担顺序;规定法院在执行程序中的主导权,明确环境公益诉讼赔偿金性质及归集、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等。”吕忠梅说。

江必新:

守护母亲河

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

“在长江大保护中要坚持问题导向,从重大问题、关键问题、疑难问题和前沿问题四个方面展开探讨。”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以《长江大保护:坚持问题导向,守护母亲河》为题作主旨演讲。

他认为,重大问题聚焦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调,以及司法审判中如何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价值衡平问题。要打破区域和部门分割,实现生态保护的协同推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建立起绿色发展新模式,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

关键问题包括水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和建立科学的司法管辖体制,解决跨流域管辖分割和地方保护的问题;疑难问题在于建立污染治理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解决环境资源审判中鉴定评估结论不一,缺乏统管部门的问题,以及形成生态环境修复的机制体制问题。

前沿问题则是新技术应用下的智能化监测和管理、长江生态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以及推动环境生态审判智能化的问题。要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新类型案件裁判规则,助推未来的审判实践智能化。

素立言·威奇叻坎:

长江的治理经验

为我们提供了宝贵参考

“水是生命之源,河流连接着各行各业,地缘连接带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也引发了如何高效利用和管理河流资源的挑战。长江是举世闻名的河流,长江流域在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以及提升人民福祉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实践,长江的治理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宝贵参考。”泰国湄公学院院长素立言·威奇叻坎在视频致辞时表示。

通过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互学互鉴,借助本次论坛上各方的专业技术与知识,湄公学院将为流域内的水资源监测和治理提供创新解决方案,同时更好地保护河流生态系统、支持居民生活。

“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为加强澜沧江—湄公河流域与长江流域间的合作提供了更多可能性,相信这些合作将为未来的交流、项目实施及平台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素立言·威奇叻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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