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神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旺前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前、张旺花:
根据债权转让方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农商银行)于2024年11月12日与债权受让方贾继芝签订的《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协议》,襄阳农商银行将其享有的(2021)鄂0602民初139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及与此债权相关的从权利转让给贾继芝,请自公告之日起,依法向贾继芝履行((2021)鄂0602民初139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通知。
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