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相关企业的罚款和水资源费已征缴到位。”收到行政单位回复,近日,潜江市检察院对当地某企业违规开采地下水和未及时缴纳水资源费的行为开展了“回头看”工作。
今年7月,该院在履职中发现,当地某企业在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开采使用地下水,且未缴纳水资源费。
无证取水不仅扰乱正常水资源管理秩序,还可能导致水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浪费;未缴纳水资源费,既导致国有财产流失,又在同类竞争中取得不正当优势。
该院依法开展监督,组织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磋商。相关行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责令该企业限期向行政审批部门申办取水许可证、加装计量设施、按要求缴纳水资源使用费,加强违法取用地下水的日常监管和巡查。
“我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凝聚水资源保护合力,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潜江市检察院检察长陈蓓说。
(王柳 鲁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