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治理并不仅仅是数字技术在治理场景中的深度运用,更多体现为传统治理体系、治理方式和治理结构的变革。相较于技术本身的快速发展,组织和制度层面的调适变革成为治理数字化转型进入深水区后的关键问题。
数字领导力是一种创新发展能力。是政府部门及其领导者运用数字技术推动制度变革、创造公共价值的能力。同时,数字领导力也是一种统筹协同能力。不断提升数字领导力能级是推进治理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保障。
首先要坚守人本价值。治理始终是人的活动,而不仅仅是数字的流动和算法的管理。数字技术是手段,为人服务才是目的,不能错置颠倒。检验数字治理效能的根本标准是能否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其次是提高数字素养。加强全社会数字科学技术知识的宣教和普及,引导公共管理者学习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提高数字意识、数字化学习与创新能力、数字思维能力等。
最后是适时引导制度变革。技术运用和制度变革是一对辩证关系,技术运用会对制度变革产生压力,制度变革也反过来推动和促进技术的广泛深度运用。因此要根据现实需要对政府机构、职能分工、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进行改革调整,提升公共治理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