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建设是系统性工程,必须高度重视、改革先行、多力并举、资源融通。
首先,数字化建设要秉持系统性思维。强调高效和协同并举,全面支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湖北而言,数字化建设就要用全面信息化支撑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其次,数字化建设要为重大决策提供支持。要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潜在价值,充分融合政府大数据和社会大数据,政务大数据建设要以“用”为先,通过“用”牵头数据的“聚”和“通”,切实发挥数据要素在国家和省域治理中的关键作用。
再次,数字化建设要为基层赋能而非增负。数字技术究竟是给基层赋能还是增负,关键要看各级部门如何使用。湖北应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优势,大力推动基层数据在省市层面共享,实现基层治理数字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来改变基层治理困境,真正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
最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让更多群众分享数字化红利。数字化治理,不仅强调要完善政府数字服务的供给水平,也要求重视群众使用技术获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对湖北而言,一方面要继续大力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建设,让更多老百姓连入互联网、移动网;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并举,加强对基层群众的数字技术和数字素养的培训,提高他们利用数字技术获取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