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9日

曾都一男子诈骗20万元保证金获刑

经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蔺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近日,该院介绍了这起案情。

2022年9月,被害人孙某为扩展公司规模,经朋友介绍,结识了蔺某。双方随后达成协议,约定孙某先向蔺某支付20万元保证金,然后由蔺某公司向孙某公司开具200万元的银行电子承兑汇票,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孙某偿还蔺某本息。

承办检察官说,签约后,孙某忽视了商事交易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立即转给蔺某20万元。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蔺某既不发放借款,又拒绝返还保证金,一度还失去联系。孙某报了案。

调查显示,蔺某于2021年设立的这家公司,并未实际经营,既没有员工,也无任何纳税记录,实为空壳公司,蔺某从未在任何银行申请开具电子承兑汇票。

曾都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蔺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今年4月,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李鑫鑫 严予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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