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解析)
近日,湖北省军地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湖北省军队文职人员跨军地政策落实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共明确了6个方面的相关政策。
1.人才引进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文职人员申报国家、省和所在市(州)高层次人才计划,同等条件下给予一定倾斜。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楚才卡”,提供交通出行、医疗就诊、安居服务等方面服务。
●与“楚才卡”人才层次相当但暂未列入“楚才卡”服务清单的军队其他高层次人才,由军地协商研究确定后,将相关人才纳入“楚才卡”服务范围,提供相应服务。
2.教育培训
●依托湖北省军地人才工作协作机制,由省军区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编制地方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清单,收集驻鄂部队人才培训需求,实现订单式培训。
●支持军地人才双向交流、互派教学、科研及医疗专家到相应岗位实践锻炼、交流学习;支持军地院校互派教师跟课、研课,邀请高水平专家担任客座教授;支持军地医院互派医疗卫生领域人员到具有教学资质的医院开展专业培训;支持军地之间采取派出集训、邀请授课等方式,组织开展理论教育、技能培训和国防教育。
●将驻鄂部队文职人员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总体安排。
3.社会保险
●建立定期召开军地对接会制度,现场提供政策咨询答疑、参保业务对接等服务,集体研究解决各驻鄂部队在文职人员参保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社会优待
●文职人员凭证件,免费乘坐全省符合免费范围的市内公共汽车及轨道交通工具。
●全省公益性的博物馆、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城市公园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目的举办的各种展览对军队文职人员提供免费游览。
●军队文职人员游览实行政府定价的景区享受门票减免和优先服务,具体减免政策由各地制定实施。
●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同等享受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规定。
5.地方保障性住房
●对文职人员在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遇到的比较集中的问题,由军地有关单位协商办理。
6.落户随迁
●文职人员凭证件、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以及个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可到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