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蔡俊、通讯员向相辉、梅功异)“多亏了政府买的商业保险,为我挽回了损失。”11月10日,在来凤县西商农商城从事干货批发的个体工商户尚明,收到了7860元“商超惠保”赔款。
11月6日,尚明的批发部水管突然爆裂,造成室内魔芋素食、白砂糖、木耳、八角等干货、调料等被淹,损失近万元。
当天,翔凤镇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方敏正在农商城开展食品安全跟踪回访,了解到这一情况,便拨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来凤经营部的理赔电话。半个小时不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便来到现场查勘,核定尚明店铺商品损失7860元。
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经营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7月15日,来凤县成为全省11个国家级个体工商户精准培育帮扶试点县之一。
“个体工商户抗风险能力弱,往往为了省钱,舍不得买保险。”来凤县副县长向雪峰说,一直以来,有不少个体户因盗窃、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去年12月,大河镇两河村一家农家乐发生火灾,损失近10万元,辛辛苦苦几年,赚的钱全赔了。
今年8月以来,在财政资金紧张情况下,来凤县挤出212万元资金,为全县10600户正常经营且有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购买“商超惠保”保险,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和风险。
向雪峰介绍,每个享受“商超惠保”的个体工商户,由政府承担200元保费,一年内可享受每次事故免赔、附加食品安全责任等责任险和附加暴雨洪水暴风责任、附加盗抢险、房屋及室内设备等财产险,最高赔偿金额可达11万元。
截至目前,来凤已有3家个体工商户因事故获得保险赔偿,赔偿金总计25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