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辖区内门店还存在售卖违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请迅速查处。”近日,十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在竹溪县某镇暗访发现问题后,立即找到该镇市场监管所所长高某,对其提醒谈话,要求迅速调查,举一反三整改,消除电动自行车在销售环节的安全隐患。
今夏以来,十堰市纪委监委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联系,用“四不两直”工作法,下基层、到现场,同步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查安全隐患排查打折扣、监管执法“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截至目前,驻十堰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督导该市监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06批次,联合检查组累计走访27个乡镇(街道),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者82家,移交线索7条,运用“第一种形态”对7名整治工作不力的基层监管所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约谈。
同时,为稳定成效,坚持长效,联合检查组在部门官网上相继发布《致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一封信》、短视频《正确选择电动自行车》等提示服务信息,公布监督电话、举报邮箱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建言献策,评价成效,形成共建共管共治的监督闭环。
“改装电动自行车明显少了,出行安心多了。”十堰市区居民小姜感慨地说。(蒋思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