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祎、通讯员刘江文、汪清雪)新一轮担保政策释放红利,我省将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单户担保贷款上限从10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0万元。近日,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引导金融“活水”流向产业高地。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生力军,但在初始阶段,他们的经营规模往往较小,在融资时缺乏足够的抵押物,导致银行不敢贷、不愿贷,而担保公司的出现就是要为他们增信,从而推动银行敢贷、愿贷。目前,我国已建立起“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市县融资担保机构”三级构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通过政府性担保赋能,显著改善了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从1000万元上调至3000万元,对于科技型企业来说,将更加解渴。”武汉凯瑞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国良评价,对于种子期、成长期的科技企业来说,早期的市场盈利水平并不高,银行基于风险考虑往往给予的贷款周期短、贷款额较低。为了获得贷款,一些科技型企业不得不开发一些短期见效快的产品,从而保障企业生存。此次上调,可以减轻科技型企业的资金焦虑,让他们潜心核心产品的攻关,培育核心竞争力。
不仅额度提升,担保面也将扩大。《措施》提出,适当提高代偿率容忍度上限,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担保代偿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无法偿还担保贷款的金额占某担保公司当年担保贷款的总额之比)不超过5%,积极开展股权质押和知识产权质押担保业务,探索开展投担贷联动,提升科技担保业务覆盖面和规模。“此前,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担保代偿率不超过3%。”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监管一处处长董慧丽解读,从3%调整至5%,这将带动担保公司适当放宽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的容忍度,有利于更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拿到贷款。
聚焦重点产业链,强化担保支持。《措施》还指出,强化供应链担保,围绕大宗商品、汽车、纺织、医药等供应链平台,研发链上融资担保产品,强化增信支持。
此外,《措施》还首次提出“设立问责申诉通道容错纠错”“探索设立尽职免责决策委员会,用好外部专家资源,借助专业力量做好尽职免责的调查、认定和处置等工作”。在省科担公司业务发展部业务经理吴昊天看来,这意味着政策加强了对一线科技担保工作人员的保护,能够激励他们轻松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