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曾雅青 通讯员 姜涵 张世君
“今年,在办理一起金融纠纷案时,我们发现被告已有6件执行案件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据此,我们向原告银行出具《预查废证明》,可直接将其作为金融不良债权核销依据。”11月6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对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说。
过去,金融机构起诉到法院的金融纠纷要经过立案、送达、审理、执行等一系列诉讼流程,取得法院的终本裁定书后,金融机构才能进行不良债权内部核销。“《预查废证明》大大降低了我们处理不良债务的周期和成本。”一家涉诉银行负责人说。
近年来,金融市场日益繁荣,金融纠纷也随之增多。
为高效解决金融纠纷,沙市区法院创新构建金融纠纷案件多元解纷机制,探索实施“法院+仲裁+公证+银行”多元解纷机制和金融不良债权“预查废”机制,打造内外协同、多方联动、诉非衔接、分层过滤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五步法”。
今年5月,沙市区法院与荆州仲裁委员会共同挂牌成立荆州仲裁委驻沙市法院仲裁调解中心,开展诉讼仲裁衔接工作。6月,沙市区法院联合多部门召开构建金融纠纷案件多元解纷机制座谈会,签署《金融纠纷案件多元解纷机制合作备忘录》,金融纠纷多元化解 “五步法”稳步运行。
“‘五步法’是一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系统工程,包括前期宣传引导、出具‘预查废’证明,中期诉前调解、纠纷分流,后期集约化审判等,有助于实现法院、仲裁委、公证处、银行、金融矛调中心等多方主体协调联动,高效化解金融纠纷。”沙市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此外,沙市区法院为金融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并组建金融案件专门法庭,快速筛选分流、严把关键节点,加快流转速度,提高审判效率。
今年以来,沙市区法院通过金融纠纷案件多元解纷机制,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化解纠纷2530件,金融机构参与诉讼更高效便捷、诉讼成本更低,法院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