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成都市宏佳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于2024年11月5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对成都佳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及相应担保权利,及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各项费用全部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和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受让方已依法取得上述债权及相应担保权利等全部合法权益,并要求公告中的所列示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自本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本付息义务,以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债务人 本金 利息 垫付费用 担保人
成都佳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5,800,000.00 73,759,983.33 267,900.00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成都佳兆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天佳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南兴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宏泰大厦A栋,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7-8810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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