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茅箭区检察院对当地药店开展网络药品销售规范监督“回头看”,发现零售药房已整改到位,行政机关已依法履职。
7月,茅箭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职中发现,某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未展示依法配备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等信息、没有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且无法保障网络药品的销售安全,给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该院依托大数据筛查、人工复核后发现,上述情况并非个案。该院依法开展监督,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对涉案的药品网络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建立整改台账,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集中约谈相关企业,组织召开法规培训会等。
“截至9月23日,第三方平台上本地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店已全部按规定对相关经营许可信息和药师信息进行了规范展示。”茅箭区检察院检察长查孟达说。(郭涵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