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蔡明仪 张婕蕾
“检察院的监督,推动了净化水源地,惠及了全镇居民。”11月1日,阳新县某镇一名干部在接受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采访时说。
今年上半年,阳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某镇一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有一座轮渡码头,偶有船只停靠;同时,保护区内未设置水源保护区标识牌,设立的护栏围网缺乏维护,且不时有人来此钓鱼、游玩。凡此种种,均对居民饮水安全产生影响。
阳新县检察院依法开展监督。镇政府迅速行动,与该县相关职能部门一起,推动拆除几近废弃的码头及相关建筑房屋,并妥善安置码头工作人员。
记者现场看到,经过整改,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醒目位置设置了多块标识牌,取水口周边环境大为改善,相关补植复绿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中。
当地干部表示,因上下游不远处均修有大桥,该处轮渡码头已基本处于闲置状态,阳新县检察院的监督,推动解决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小小一滴水,关乎大民生。黄石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以“我管”促“都管”,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凝聚多方合力,共同筑牢群众饮水安全防线。阳新县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案件,是其中的一次生动实践。
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通过检察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相关老旧小区二次供水泵房内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新建金属水箱等,助该老旧小区居民喝上放心水。
“今年以来,黄石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检护民生’‘检察护企’‘助力流域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部署,以‘十件实事’细化检察为民清单,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黄石市检察院检察长项金桥介绍,“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是黄石检察机关推出的十件检察实事之一。
另外九件检察实事包括: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助力打造多元化救助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