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曹雯、通讯员石磊)“感谢法院提供的全方位司法服务,让公司重获新生!”10月26日,湖北一家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激地说。
两年前,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到期债务无法清偿而停产。2024年,罗田县人民法院发现公司虽已符合破产清算条件,但仍有挽救价值,裁定予以重整。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对近30亩的土地资产的收购价格迟迟未能达成一致,导致重整搁浅。为此,罗田法院破产审判团队、县企业重整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反复协调,多次组织破产管理人当面磋商,最终与战略投资人达成一揽子收购协议,公司得以成功重组。
“这个案例是‘三站三全’工作机制在破产重整领域的生动运用。”罗田县法院民二庭庭长丁俊介绍,今年以来,该院深入推进“深化司法服务助力企业、行业健康发展”先行区改革事项,创建“三站三全”罗田模式,即以商事纠纷共享法庭(主站)、助企服务站、企业重整法律服务站为抓手,为企业提供全要素、全链条、全周期司法服务,全力打造“一主引领、两翼驱动”营商环境升级版。
今年9月,罗田县企业重整法律服务站揭牌成立,整合司法、行政、行业协会等多方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全要素”审判职能,深化“立、审、执、破”全链条司法服务,助力危困企业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