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9日

预售模式需要监管“预置”

□ 戴先任

10月14日起,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双十一”预售预热活动,比去年提前了10天。然而,不少消费者投诉称,一些预售产品比直接购买更贵、预售结束后立刻降价,让“付尾款”变“割韭菜”……(10月27日澎湃新闻)

预售模式已成为消费者集中投诉的“重灾区”之一。一些商家以预售期为幌子,故意拖延发货时间,甚至随意更改发货日期,有些商品延迟收货的时间甚至长达一个月。其他还有“尾款”涨价不诚信、预售商品不保价、承诺赠品不兑现、“最低价”宣传不属实等问题。

预售的初衷本来是对消费者让利,但部分商家通过预售模式掌握了“交易主动权”,因而变得有恃无恐,甚至肆无忌惮。比如预售商品发货时间越来越长,一些商家还推出不退不换、不确定发货时间等“霸王条款”,甚至还有商家收到预售款后“跑路”的情况发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是消费者,预售制也对一些合法经营的商家造成压力。目前的预售更多是包裹了大促销“外衣”,商家一般要降价销售,还要匹配资金和售后资源,企业正常利润因此受到影响。

电商预售不能变成“宰客利器”,对电商预售模式,需要监管“预置”。商家推出预售活动,必须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明确告知预售时间,预售模式也要合法合规,不能制定“霸王条款”。平台有责任督促商家守约,市场监管部门对预售模式中存在的乱象则要加大惩治力度,更好遏制预售模式乱象。比如建立侵权预警机制等,对“超长预售”要提前预警,及时叫停。消费者也要增强维权意识与防范意识,理性消费,把“交易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勇于维权、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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