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国家医保局近日出台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和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通知,新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2024年底前各省份对接落实立项指南后,试点地区免陪照护服务收费将有据可依。
将促进补齐住院照护短板
记者26日从国家医保局获悉,近年来,天津、浙江、福建等地陆续开展免陪护护理或无陪护病房试点,即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服务,不依赖患者家属亲自陪护,也不需要家属自聘护工。国家医保局吸收地方探索经验,在立项指南中单独设立“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现阶段“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且暂不纳入医保,患者或患者家属可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护工服务。
护理价格项目分为三大类
通过组织专家研究论证,系统梳理原有护理价格项目,国家医保局以临床需要为导向,在广泛听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意见建议基础上,将各省份目前名称和内涵不一致的护理价格项目统一分类,包括分级护理、专科护理、专项护理三大类,整合为22项价格项目,要求全国护理价格项目年内规范统一。
其中,分级护理是根据对病人病情轻、重、缓、急及自理能力评估后,给予不同级别的基础护理服务,由重到轻分为特级、Ⅰ级、Ⅱ级、Ⅲ级护理,新发布的立项指南将原先单独收费的口腔、肛周、会阴护理等专项护理纳入特级和Ⅰ级护理价格构成中,更便于计费。
专科护理是为重症监护、急诊、精神、传染以及新生儿等专科设立的特殊护理服务,支持专科护理健康发展。
专项护理是为气管插管、气管切开、造瘘、造口等特定治疗操作设立的价格项目,适应各类专项护理服务收费需要。
更好体现护理技术劳务价值
在统一规范护理价格项目的同时,国家医保局对2024年度以及今后一段时期优化调整护理服务价格做出明确的规划部署,指导各省医保局2024年底前对接落实护理立项指南,合理制定全省统一的基准价格,分批指导统筹地区对照全省基准价格,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逐步实现省域内护理服务价格相对均衡。
国家医保局支持符合调价启动条件、医保基金运行平衡的统筹地区逐步调整优化护理服务价格,更好体现护理技术劳务价值,推动调价结果向护士薪酬水平传导,吸引并稳定更多人才从事护理工作,引导医疗机构持续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