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谷城县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2022年2月23日签订的《不良资产合作协议》中的谷城铭扬机械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对外转让。
根据谷城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北鸿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的信贷资产转让协议,谷城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所列清单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所享有的主债权及相关权益,依法转让给湖北鸿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请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或借款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承债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湖北鸿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 转让人借款人(债务人)主债权合同名称及编号 转让债权金额 抵押人/保证人
1 谷城县国有资本投资集团 谷城铭扬机械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LJ20140303001 本金6998000元及产生的利息、罚息等 谷城铭扬机械有限公司、陈桥、聂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