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安剑 邱雁南 金晓晴
近日,在安陆市王义贞镇朱桥村村委会大院里,一场“护花”检察听证会举行,当地干群参加。
听证会开始,安陆市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侯娟介绍了基本案情:3月31日,当地村民黄晓(化名)带着4株在自家屋后挖的野生兰花,前往武汉看望姐姐,结果在火车站过安检时被拦下。经鉴定,4株兰花均为春兰,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5月13日,黄晓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被移送至安陆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到村庄实地走访,发现野生兰花在当地山上随处可见,但关于保护野生植物的宣传标识并不多,村民对擅自采挖野生兰花涉嫌违法犯罪知晓度也不高。
结合办案,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保护野生植物的普法宣传。
“今后我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做一名合格的‘护花使者’。”当天听证会上,黄晓真心悔过。
结合听证会意见,安陆市检察院随后对黄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听证会当天,检察官还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承办检察官介绍,自2021年9月起,除兔耳兰外,所有野生兰属植物均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根据法律规定,非法采挖、买卖野生兰花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当天,在该村道路路口、山间林地等显眼处,设置多个“保护兰花,严禁采挖”等提示标牌,为野生兰花撑起“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