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发力,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升办案质效。”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检察长汪朝晖说。
今年来,该院坚持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多环节协同发力,创新督察形式,凝聚监督合力,促进案件监督质效提升。
案管部门是检察院受理案件的第一道关口,检务督察部门深入案件受理现场开展“嵌入式”督察,形成对案件入口管理工作的有力支持和有效保障。注重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检务督察部门开展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推动案管部门制定相关措施,有效保障涉案财物安全。
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案件管理+检务督察”的高效衔接,针对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两部门共同细化信息互通、文书移送等各项工作流程。今年来,该院共流程监控案件152件,制发《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11件,对发现的业务数据、案件质量等问题,检务督察部门和案管部门联合制发通报2期。
(田玮书)